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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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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G25012200006
发布时间:2025-01-22 公示期间,
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(杨伟、曾银花)

兹有杨伟、曾银花因保管不善,将信房权证平桥区字第123259号、信房平桥区共字第01067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 

声明人:杨伟、曾银花

2025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