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G25012200001
发布时间:2025-01-22
公示期间,
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(熊有贵)(25-01-37)
兹有方桂平所有的房屋坐落在:河南省信阳市鸡公山风景区南街1号楼3单元1层108号,房屋所有权证号:信房权证鸡公山字第073913号,房屋面积为52.17平方米。被继承人方桂平于2025年1月16日去世,共有继承人2人,现熊英杰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,上述房屋由熊有贵继承。
现公告征询异议,如对此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,应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提交异议的书面材料,并附有关证件提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,据以复核。公告期满无异议的,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。
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1月22日